如题所述
一、加计抵减期限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二、加计抵减政策文件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文件
加计抵减文件规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期限: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原可以加计抵减10%的四个行业是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现在仅有生活服务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加计15%。
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