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制书记员

请问聘任制书记员 是公务员吗 我们不是也经过公务员考试吗 请详细介绍下 待遇 发展方向

聘任制书记员是没有编制的法院工作者,具有临时性质,一般会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一般两年一签。与法院单位是合同关系而没有人事关系。无法享受保险、医疗、住房等福利措施。
但是会参照公务员管理,可以行使法院的相关职权,可以享受同级别的基本工资、奖金、各项工作补助等。
所以,一般法院接受聘任制书记员都不需要对方通过公务员考试。通过公务员考试只是成为公务员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也有一定的好处,那就是:先入无主,熟悉法院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和工作人员。待通过司法考试并且通过公务员考试,可以较轻松的转为法院正式工作人员,并且迅速上手。研究生两年后,本科生五年后可以成为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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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6
聘任制书记员根据03年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及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最高院招考的提示,聘任制书记员属于聘任制公务员。但是各地区对聘任制书记员的定义未必与最高院同步,详细需要咨询当地招录法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聘任制书记员不是公务员,他们和法院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约定聘任的时间。至于说待遇,这得视地区而定了。发展来说,因为他们并非公务员编制,所以,即便是通过了司法考试,也无法直接被任命为法官,而仍需要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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