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接地税稽查自查通知,对07年购销合同印花税需进行补缴。我司为商业零售企业,所有销售均无合同,但是购进商品与供应商签订有合同,本次税务自查要求我司的印花税按(收入+成本)*50%*0.03%补缴。而且还要对该笔税款补缴滞纳金,按08.01.01-至今补缴,想清朋友帮助我,稽查局计算印花税计算方法是否有错?自查税款补缴滞纳金是否有错?谢谢!
稽查局计算印花税计算方法是否有错?
答:没有错。
自查税款补缴滞纳金是否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