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是根据什么?

你好!有企业一水力电站在A县境内,因洪水冲毁了坝,造成B县的鱼塘的损失,原告(鱼塘方)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B县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赔偿合法吗?是否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的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十七条对没有办事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谢谢!
如B县法院以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了原告(鱼塘方)提起的诉讼案件。企业一水力电站如何抗诉?

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是依据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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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3
1、可以在侵权行为地B县法院起诉。
2、原告就被告是一个普遍性的原则,民诉第二十一条是对这一原则的具体解释。第二十八条在侵权行为地是一个特别规定,在规定管辖范围时可以依据特别规定,而不依普遍性原则。
3、你只针对管辖权的话,可以向B县法院提管辖权异议,这种情况,在法定期间内写个异议书递交立案庭就可以了。假如说你问的是答辩理由的话,具体情况你也没写,我建议你可以从洪水的不可抗力上下文章。追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对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又如何解释,是不是互相冲突了?谢谢!

追答

有特别规定的依特别规定,无特别规定依照普遍性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做了具体的规定,不必依据普遍性规定了。同理,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纠纷也是做出了具体规定,对不动产案件的管辖做出了具体规定,意见的第十七条同样也具体规定了对伙型联营体的管辖,那么也就不必依照民诉第二十一条了。

第2个回答  2013-04-13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但是水力电站能证明,鱼塘的损害与水力电站无因果关系,或者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 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你可以在特殊侵权里找证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因毁坝造成鱼塘的损失,鱼塘所在地为侵权行为地,在B县法院起诉符合法律关于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
纵横法律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余庆民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13
纵横法律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余庆民律师追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对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又如何解释,是不是互相冲突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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