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驾驶证增驾有时间限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4、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扩展资料:
驾照增驾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身体条件符合驾驶中型客车的规定要求,年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C1资格三年以上,并在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的驾驶人,可以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B1。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经考试合格后,公安机关将予以核发准驾车型为中型客车的驾驶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