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指主持考试,亦指主考官。见《明史·选举志二》:“主考,乡、会试俱二人。”
引证解释
1、主持考试。 明陆深《科场条贯》:“ 永乐 十五年,两京始命翰林春坊官主考。”《明史·选举志二》:“ 成化 十五年,御史 许进 请各省俱视两京例,特命翰林主考。”
2、指主考官。《官场现形记》第二回:“翰林院里的人都是清贵之品,将来放了外任,不是主考,就是学政。”
3、泛指主持考试的人。
明、清官名。掌主持各省及京师乡试。职务为总阅应试人的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将取中的举人及试卷奏报插帝。明初惟两京乡试简派翰林官任主考,各省聘明经公正的儒官、儒士担任。代宗景泰三年(1452)起改由教官主试。
后屡有加派京官之议,嘉靖时曾试行两行,万历后,始定以翰林或科、部官派充。主考为伊,明为每省二人,清制一正一副。惟顺天乡试于乾隆中改变改为正副三人。道光后一般为一正三副。清初主考也有简派举人、贡生出身者。康熙后,限用翰林官,间用进士出身的部属官。
扩展资料
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
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他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考
会试考官由皇帝钦命,主考官叫做总裁,正总裁:人,副总裁3人,由一、二品大员担任,均须进士出身。同考官18人,叫做十八房,由翰林进土出身的司官、科道担任。此外,还有两名监考官,叫做知贡举,由一、二品大员担任。
其余事务官员,如提调、监场、搜查、受卷、弥封、誊录、对读等官,制度大体与乡试差不多。 殿试无主考官,因为主考即是皇帝。有监试官,清代多由亲王担任。提调官例山礼部尚书担任。
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
在中国,科举制从唐朝 (一说隋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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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流程
1、童生之考试:读书人的入门考试,没有考上的均不能正式算作读书人(所以叫童生),考上的成为生员(不是所有的都是秀才,优秀的才能称为秀才),要举行县试、府试、院试三个环节。童生考试三年两考。
2、举人(乡试)之考试:针对优秀的生员(不是每个人都去)参加省里的考试,考上举人的可以授官(只有举人及以上才能具有当官资格,所以叫举人),有初试、复试两个环节;
3、进士之考试:考上的举人都要到北京举行会试(本来已经有资格当官了,所以叫会考),考上的叫进士(分三个等级),有会试、复试、殿试、朝考(翰林入学考试)、散馆(三年后翰林院毕业考试)五个环节,
4、考差:考乡试考官之考试
5、大考:对现行官员的定期学习检查(不得偷懒、要继续学习);
6、制科:针对特殊项目的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