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没有作废,已跨月怎么办

可是我们要交好多税款啊,有其他办法吗,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扩展资料:

一、购买方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销货方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07
先暂估入库一批商品,次月再冲回吧...

希望能帮助到你!

反正跨月不能作废,你先确认收入,次月再冲回处理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07
你是要作废?还是要做收入?
不可以作废但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收入完全不影响 你可以按照正常情况做账
第4个回答  2013-05-07
180天内认证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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