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4年多,被辞退能拿到多少补偿

我2009年3月到公司工作至今,因最近本人生病住院治疗加休养共一个月07天,今天到公司报道;领导要我写辞职书,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未到期)否则不给上班;请问如果我不写辞职书,能否得到补偿;补偿应该是多少。本人工资每月3000元
因本人有高血压,公司怕以后由于身体毛病出现意外事故;所以要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被辞退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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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一、你不应该写辞职书,如果你写了,那就无补偿了;

 

  二、该用人单位以你请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三、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第2个回答  2013-04-17
  你好,
  你只要写了辞职书,就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假如你不写辞职书,单位辞退你,支付的不叫补偿金是赔偿金,3000X4.5X2=27000(补偿金的二倍,你工作了四年一个月,按四个半月工资计算)

  相关法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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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4-17
  公司如果非法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4.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你单方向公司递交辞职通知书,公司依法是不需要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4个回答  2013-04-18

辞职书千万不能写,这很可能是个很深的圈套,你不但得不到任何的补偿金,所谓的重新签订合同,也可能是空头支票。公司到时有可能会反过来说是你自己提出辞职,所以公司可以不跟你签新合同。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双倍补偿金金额的赔偿金,这钱没那么好拿。

 

所以你要慎重!

 

以下仅供参考。(附件用表格方式对二者做了很好的对比,非常明了)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二、关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不是说赔偿金的计算就是在原有经济补偿的标准上的二倍,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要分段计算,而计算赔偿金则不然,计算赔偿金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执行,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关于分段计算的规定执行。举例说明,如果某国有企业在2008年12月违法终止一名已在本企业工作6年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该企业应支付的赔偿金是2个月的该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该企业合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为1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但对于支付赔偿金则不能只赔偿2008年1月1日后工作年限的赔偿金,而是还要加上劳动合同实行前5年工作年限的赔偿金,即劳动者将得到赔偿金为6个月的该劳动者工资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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