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全名叫啥,他们执行哪部法律

如题所述

1、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执法局、城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部门。

2、执行法律:

设立法源为《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授权法源为《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

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

扩展资料:

1、执法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2、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区域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组织起草本区域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区域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承办区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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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9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疑虑。
城管的全称是《城市管理局》
那些出来管理的人是《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人员》
法律: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及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如您希望了解更详细的内容,您可以通过以下网址,访问原内容。

以上资料提炼于《城市管理百科》
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1510516.htm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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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18
“城管”准确的说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一个单位,一定要全名的话可以称为“城市管理者”。“城管”一般隶属于当地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建局),或者是城建局的二级单位(市政监察部门),近几年随着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这些曾经隶属于城建局的二级市政部门纷纷改组独立,整合了5+1的职能,也就是住建局领域执法职能(城管原本具备的职能)+工商、食药、水务(不是税务)、环保、交通等五个方面的部分职能,整合后城管部门独立出来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至于执行的法律,我国的城管其实面临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就是没有一部法律是专为城管执法而设立的,城管目前所有的执法行为可以说是“借法执法”。这也是我国城市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而目前我国“城管”在执法中可依据的法律,我举几个常用的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等,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律。
第3个回答  2013-04-19
城管全称:城市管理。城管所属部门:一般是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等城管包括3种:一种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同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正规编制城管队员,行话叫做“行政执法队员”,有管理,疏导,取证,审批,暂扣等法律赋予城管部门的全部权力,并承担相关责任。第二种是街道城管办事处为协助正规城管工作而聘请的临时“社区进站人员”。第三种,既不是有执法权的正规城管,也不是招聘的协管员,而是由企业职工,机关干部,学生等在一些重要节日等特殊时期,经过有组织或者自发的临时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人员。城管所执行的法律:1、园林绿化执法,依据《城市绿化条例》;2、城市道路执法,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3、城市容貌执法,依据《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4、城市空气执法,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5、城市水体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城市供水条例》;6、公物规划执法,依据《城乡规划法》等;综上,城管执法的范围是很大的,权利是很多的。1996年起,以《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国务院开始批准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给城管部门执法。所以我们基本上都以为城管就是管理无证小商贩的,其实是他管理权利的一小部分而已。
第4个回答  2013-04-19
城市管理局,他们主要是执行城市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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