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未认证"的证明怎么写?

如题所述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购方未抵扣的发票在90天内由购方出具发票错开而拒收的说明即可,不需要税务机关出具什么未认证抵扣证明哈,在销方去税务机关开红字通知单时如购方已认证的票系统会有提示。

企业端开票系统从2005年8月份开始分别在北京市西城区,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山东省淄博市、东营市和烟台市的部分企业进行试运行,计划从10月份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使用的普通发票统称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统一印制,于2005年8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启用。

扩展资料

发票代码

10位数代码

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

12位数代码

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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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21
XX于XX年X月X日收到XX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XX,不含税金额XX,税额XX,价税合计XX。由于XX开错XX(说明发票的原因),我司拒收,发票尚未作认证亦未抵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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