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算违约吗?能否让他履行承诺或让他给予等额的房屋升值差价?因为约定好是2000元给老人买房,过世后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不然不可能借的,他单方面毁约
而且说只还借款的2000元,可是事先是约定不是借款,而是老人过失后过户,还是10~20年前的2000元和现在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我觉得完全不合理,请专家指点
可是借这2000元的前提就是等老人过世后房子的房产可以过户,不然不会借的,不是借贷关系,不是赠予关系,是有协议的。
追答补充:
在法律上,您和对方的行为确实是债务关系,这个无法改变
至于钱的实际意义这个也是没办法的,同样在银行存钱几十年,到期也只是按利息,不会参考物价的,法院也是这样判决
如果您认为这2000元是买他的房子的,其实并不是,因为只是说以后过户补偿给你,这个其实是一个无效的约定,如果对方承认,可以作为有效,可以过户给你
对方不愿意执行 法院也不会判房子给你的
因为你确实不是出钱买这套房子
而且借款当时,这套房子还不在你亲戚的名下,对方即使与你签下买卖房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如果您觉得还有疑问,您可以持当时的协议去法院起诉
真心希望帮助你
是协议买房,不是直接借给他的,可以说是合伙买房
追答如果是合伙买房,那你有一半产权 或者按出资比例分配
你需要出具协议
不知道你有没有
如果是口头的,需要证人,和你和对方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可以提供证人,说好是老人生前房子归老人住,去世后房屋归我,老人快不行了,他的子女唆使老人反悔
追答证人和你有关系么
如果确实没关系的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有概率胜诉
主要的疑点还是在于你们当时属于借款还是合伙买房
有证人可能也不顶用,这个需要书面证据
需要提供多位证人
证人可以是快过世老人的老伴吗?
追答可以的
但是人证效力有限,特别在这样的案情中
可以提供证人,可以胜诉吗?
追答关键是两点:第一,是否有人愿意为你作证(注意,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比如你的亲人老婆等);第二,经过法庭原被告质证后,法官怎么认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所以说,人证不如物证和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