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
《会计法》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第五条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扩展资料
会计账簿的记账原则:
1、登记账簿的依据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账。各单位每天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都要记账,记账的依据是会计凭证。
2、登记账簿的时间
各种账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没有统一规定。但是,一般的原则是:总分类账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每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三天或五天)登记。
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同时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防止漏记、重记和错记情况的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