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们你们好,看了很多你们给别人回答的问题,真的感到你们真的很热心也跟专业,现在我也遇到了这种情况,麻烦你们给我看看,谢谢你们
我是营销专业的毕业生,去年毕业的,3月份的时候,在人才被一个营养品公司招聘,做业务员,当时工资说的这样,试用期每个月600,每个月的工资要到下个月的10号发,我们是3月12日进去的,所以第一个月不是全薪,这个倒没事,我们自己也知道,4月12号的时候发了我们360,4月份的时候,我整整一个月没闲着,到4月27号,我请假,想就着五一节去南方看我女朋友,经理准了,然后我就走了,公司放假到5.4号,当时我在南方发烧,没法回来,于是就没回来,寻思这下不回去以后可能要被开了就也没打招呼,(这一点我有错我认了)病的很严重,一直到15号我坐车才赶回来,回来去公司领我4月的工资,经理说我无视纪律,而且集团没有给我打4月份的工资,我郁闷,我4月份干的活一点不少,5月犯的错我可以补偿,但是跟我4月的工资没什么关系把,现在要了要也不给,还把我辞了,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 我该怎么办?我的工资应该不应该要回来?
再有我没有签合同...但是上班的一些资料什么的还在我这里
给本市的劳动部门打电话了,开始打打办公室,后来帮我转接到投诉了,我说了情况,接电话的人说我这个正常,因为我违反了公司的制度,矿工就该被扣除我的工资,这是本市的人说的,我就郁闷,4月份的钱是我早该拿的,但是5月份我就是消失了,也跟4月份的钱没什么关系把
请问我这个到底要找谁,我该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说明下啊...
我现在的矛盾点就在这里 我五月份矿工跟我四月份的工资有没有关系?五月份的矿工该不该扣我四月份的工资?
9楼的 太感激你了
其他楼的大哥们你也辛苦了
真诚的感谢你们!
参考资料:北京泰福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