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唯心主义辩证法”!
通常所谓“唯心主义辩证法”,一般是指19世纪的德国大哲学家
黑格尔的辩证法,又叫做:“客观精神辩证法”。由于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 一切真实的联系都是颠倒着的、 倒立着的,所以,
马克思把它叫做“头脚颠倒的‘辩证法’”。马克思主张:必须把黑格尔曾经颠倒了的东西再重新颠倒过来。于是,这一“再颠倒过来”,就产生了我们今天通常所说的“
唯物主义辩证法”
也就是说:“唯物主义辩证法”是建立在对“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的。换言之,唯物主义辩证法,在其建立的过程中,吸收了“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合理内核”。
至于“哪个更厉害”的问题,似乎不好这么提吧?
从事物历史发生先后顺序的角度而言:没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便没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
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用“辩证法”的语言说就是“新事物总是对旧事物的扬弃和发展”)的角度而言呢?——道理不言自明吧!
没有所谓“彻底打败”一说!这种提法就不正确,是一种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做个简单的比喻吧:从旧的稻种培育出新的稻种,新的稻种依然含有旧的稻种中的“基因”——何言“彻底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