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问题(事业单位临时工工作6年,无保险、无合同)

2007年我就在当地镇卫生院工作,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2011年以前是个人承包,由于和院长有亲戚,我毕业就进入卫生院工作,2011年以后,镇政府、卫生局根据国家的政策收回了卫生院,是公立的了,原来的院长继续被任命为院长,现在上级政府给全体在编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是临时工,不给缴纳,请问,我该怎么办,由于和院长有亲戚,又没有聘用和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我该找谁啊?能入企业的养老保险吗?现在乡镇卫生院零差率销售药品,没有额外收入,工资都是上级财政拨付,我该怎么办,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应该加上卫生局,因为卫生院不是营利性的,没有多余收入,都市平进平出。请高人详细解答,不要写劳动合同法的条文,说白话,谢谢。

完全可以仲 裁。找你们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即可。当然既然领导是你亲戚,可以先和他表明你的态度。不给解决的话再公事公办。你们单位涉 嫌多项违 法,具体如下:

1、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必须和你有合同。没有合同的话,工作期间是需要支付你2倍工资的。

2、被有给你上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也必须上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从2007年进行补缴。

3、临时工享有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如果你的待遇被区别对待,可以要求补差。

上述在事业单位也是试用的。如果你针对上述申请仲 裁,是可以得到不少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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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4
真是同情你啊 显然你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了
1、只要劳动关系成立,单位就应该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你2倍工资(就是每个月要多发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只要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你是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来挽回各项损失和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1、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补缴历年社会保险 不过这个要看当地政策了,有的地方只能补缴1年的,有的地方能补缴2年

3、除已补缴保险年限以外年限的、公司应该支付的缴纳保险费用,你可以要求公司转付给你,用以自行缴纳其他保险或者直接作为补偿
4、支付赔偿金 要求单位从你工作第二个月起到现在每个月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但是 你要首先收集相关证据 就是说你怎么能证明你是这个单位的员工 在单位工作了多长时间 那么你就要收集:入职证明、考勤卡、工资条(银行代发的可以请银行出具证明)、工作期间贡献、工作成就等等 可以是书面的 也可以是影像、录音或是证明人 这个很重要的 不然劳动仲裁是不会给你立案的 所以你要尽量全的收集证据
然后你就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了
不过 一般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就是说 当你知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那天算起 一年内有效 这有可能会影响到最后赔付你赔偿金的数量 就是说赔偿金什么的要从哪年开始算起 具体就要看当地劳动仲裁怎么判了 但是一定会赔偿你就是了 不过是多少的问题
基本上就这么多了 你可以先到当地劳动部门了解下 但愿我说的能帮到你

祝你一切顺利吧
第2个回答  2013-07-14
不行的,你是临时工,不是哪里的正式的员工,如果你是哪里的正式员工而且有签合同才行的,最好是有5保1金,不过那个卫生院应该没有5保一金,最多就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过走走后门应该可以有,反正你亲戚是院长。
第3个回答  2013-07-14
到劳动仲裁去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几年的社会保险即可。
哪个单位用人你就找哪个单位。这个与卫生局没有任何关系。你申诉卫生局劳动仲裁是不能受理的。
第4个回答  2013-07-14
劳动补偿金为您六个月的工资要求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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