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老板不愿赔钱怎么办?

我在上海青浦一家制作机器厂上班,在工作时间机器压断了我的右手中指,后赶到医院后接好了,手指中间打了钢钉要休息2了多月,现公司只帮忙出医药费,其它费用都不出,我应该怎么办,如何要公司赔,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我刚进公司月薪是800元。请各位帮忙提提意见,谢谢!
我刚进厂2个多月,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

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赔偿,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板依旧不赔偿,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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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工伤责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局依法介入处理。

    掌握证据后,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国家对于工伤补偿有相关规定的,你首先要持病例到社保局工伤中心做伤残鉴定,鉴定等级下来后,你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偿,并且,在你工伤休息期间,企业要照常发放工资给你。
按照你说的情况,你的企业很可能没有帮你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后,大部分赔付都是由工伤中心来结算的,企业承担一小部分,所以企业没必要逃避,因此我可以肯定,你的企业没有为你买工伤保险,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你问你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因为你还没有及时去做工伤鉴定,所以我们没法帮你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29
  首先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则个人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期限为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按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若单位不赔偿,则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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