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首付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银行方面却无法贷款,是否属于违约?是否能退房?

本人去年12月订购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了30%的首付,因贷款不能批下来,现想退房,像这种情况可以退房吗?是否属于违约?如果可以退,具体的途径是怎样?

第1个回答  2013-08-11
1、退房当然可以,但需要交纳违约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一经签订则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况且贷款是否批准并不是出卖方的责任,当然了如果该合同有约定此种情况不算违约,则从其约定。2、我们认为该说法值得商榷,如果银行按揭不能办理是因为政府相关政策调整而导致,可视为无法预知的行政行为,否则很难免责。如近期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包括提高一、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以及限制二套房购卖等政策。
第2个回答  2013-08-11
这要看你当时合同怎么签的,如果合同里写“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不足部分由买方现金补足”,那你就惨了,准备补钱吧。 但是如果在签合同时开发商未充分告知这些有可能不能通过贷款审批的情况,你提供的贷款资料也充分有效,你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对方未尽告知义务。 再者,你们考虑换其它银行贷款试试。
第3个回答  2013-08-11
一般情况下贷款由开发商协助办理,如您自行办理的,算违约。如符合贷款条件而不予办理,责任在贷款方。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4个回答  2013-08-11
定金是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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