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一)承揽业务备案登记所需证件及资料
1.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武汉施工登记证(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
2.建设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湘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7.第一次进入株洲市的埠外建筑业、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单位公章(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签字原件,一经备案后,以上资料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更换(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存档)。
8.企业拟派驻项目部(监理部)人员文件原件以及人员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派驻项目部(监理部)人员配备及要求必须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人员必须为企业的在职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社保证明,且不得兼任。
9.企业近三年未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及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省外企业提供,需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10. 诚 信 承 诺 书(省外企业提供)。
(二)施工(监理)项目备案登记所需证件及资料
1.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进株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承揽业务备案表;
3.进株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确认书及相关资料;
4.《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三方协议签订告知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5.项目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计划;
6.企业近三年未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及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省外企业提供,需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7. 诚信承诺书(省外企业提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