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产属于第二套房产需要缴税么?

本人25岁现居住的是老房子,属于公房,只有使用权,使用权是属于爷爷奶奶的,户口在这个房子里,但是已经和爷爷奶奶分户了,也是说我和父母只是户口在这个房子里,没有这个房子的使用权,只是居住。现在我的名义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只写我的名字,我的父母另外再买一套房产,登记他们的名字,等老房子动迁以后分配的动迁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是否要加税?
我购买的商品房或者父母购买的商品加上动迁房(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或者父母一方名字)是否属于2套房产,需要加税么?税收怎么算?

拆迁安置的房屋在取得手续的过程中,不增加面积是不需要缴税的,增加面积部份按正常交易征收契税,第二套房按3%征收。拥有第二套房产后,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条件,也是要征收房产税的。
目前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
1、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部份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
2、重庆: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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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2
不属于第二套,但是除了你自己名字下面的房子,只要是需要经过办理过户手续的,都算二套或多套,税肯定要交
第2个回答  2013-08-19
我母亲的房子是租赁房现在用工龄买下产权。产权证有母亲和我的名字。今后结婚我要买房算我几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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