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款能要的回吗

2002年,本人因一案件被批捕,审查期间,公安局要求缴纳暂扣款5000元,后来本案因证据不足,我被无罪释放.当我要求退回暂扣款,公安局却说已经上缴国库了,请问他们有权把暂扣款上缴国库吗.如果他们违规,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要回.

一、公安局的说法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
二、暂扣款有三种情形:
  1、治安行政案件中,侵权方赔偿对方的损失,自愿把现金押于公安机关,等待公安处理,或用于垫付伤势一方的医疗费,2、还有一种是行为人有特殊事情,为了方便把现金放于公安机关,待作出罚款处罚后,冲作罚款.暂扣款的收取是自愿的原则,公安机关不能强制暂扣.3、作证据用的款项,如赌博案件的赌资,则是无条件扣的.前2项一般一个月内处理。
三、如果你的案件不是上述的第三种情形的,且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公安局应当在一个月后即归还你的暂扣款。针对你的情形,建议你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在取得相关证据后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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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9
暂扣款故名词义就是暂时扣除的款子 只要您无罪 可以要回的 您可以通过当地检察机关来索取
第2个回答  2013-08-09
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状告公安局要回暂扣款。
第3个回答  2013-08-09
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吧,公安的做法完全违规了。
第4个回答  2013-08-09
暂扣款应当返还,不管是上缴国库还是在他们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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