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事条约都有哪些

美军的军事条约

你的说法有些问题,如果说美国参与了哪些条约

按内容有以下几类:
一、结盟
国家间为了维护各自的战略利益和安全,协调军事行动,建立地区性军事集团或双边军事同盟而缔结的多边军事联盟条约和双边军事同盟条约。多边军事联盟条约中,有的组织比较严密,有集中统一的军事指挥体系,各缔约国承担联合作战的义务等,如 1949 年4月4日签订的《 北大西洋条约》和1955年5月14日签订的《华沙条约》 ;有的组织较为松散,仅规定缔约国承担相互提供军事支援的义务,如1947年9月2日签订的《美洲国家间互助条约》和1950 年4月18日签订的《阿拉伯联盟联合防御条约》等。双边军事同盟条约规定缔约双方彼此承担军事同盟和在军事上相互支援的义务。有的名义上称“共同防御和安全”条约,实际上是双边军事同盟条约。如1951年8月30日签订的《菲美共同防御条约》,1953年10月1日签订的《美韩共同防御条约》,1960 年 1月19日签订的《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等。有的名义上称为“和平友好互助合作”条约,实质上具有双边军事同盟性质,如1978年11月3日签订的《苏越条约》,1978 年 12月5日签订的《苏联和阿富汗友好睦邻合作条约》等。
二、基地
为提供军事援助 、建立和使用军事基地 、派遣军事顾问团、驻扎军队而缔结的军事条约。如1950 年1月26日签订的《美韩关于设置军事顾问团的协定》,1960 年1月19日根据《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第6条签订的《 关于设施和地区以及驻在日本的美国军队地位的协定》 ,1968 年 10月16日签订的《苏捷政府关于苏联军队暂时留驻捷境内的条件的条约》等。
三、军备
为禁止或限制某种武器的试验、发展、储存和部署而缔结的裁军和限制军备条约。如1963年8月5日签订的《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1967年2月14日签订的《 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1968年7月1日开放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72年4月10日开放签署的《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1959年12月1日签订的《南极洲条约》和 1967 年1月27日开放签署的《外层空间条约》,也广泛涉及限制军备方面的内容。
四、战争
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为限制作战手段、方法和保护战斗人员、平民及战争受难者而缔结的条约。如1899 年7月29日和1907年10月18日签订的海牙诸公约和宣言,1925 年6月17日在日内瓦签订的《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1949 年8月12日签订的日内瓦四公约,1977年5月18日开放签署的《 禁用改变环境技术公约》,1977年6月10日签订的《关于 1949 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和 1981年4月10日开放签署的《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等。
五、停战
为结束战争状态,停止武装冲突签订的和约及停战协定。其中有的是帝国主义国家间瓜分世界掠夺殖民地的和约,如1905年9月25日结束日俄战争的《朴次茅斯和约 》。有的是帝国主义国家以战争强加于弱 小国家的奴役性条约 , 如1842年8月29日中英鸦片战争后签订的《南京条约》 ,1858年5月28日签 订的《中俄瑷珲条约》 ,1895 年4月17日中日甲午战争后 签订的《马关条约》 ,1901 年9月7日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的《辛丑各国和约》等,就是19世纪中叶~20世纪初英、法、俄、日、德、美等国,以战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有的是被压迫民族和国家反抗侵略者所取得的成果 ,如1953年7月27日签订的《朝鲜停战协定》,1954年7月21日签订的《印度支那停战协定》,1962年7月23日签订的《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1973 年 1月27日签订的《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1979 年 3月26日签订的《埃以和约》等。
作用
军事条约对国际关系和世界局势有重大影响。性质和作用则取决于缔约国家的政治制度、战略目的、外交和军事政策的性质等。历史表明,有些军事条约旨在建立军事集团,向外侵略争夺世界霸权,加剧国际紧张局势,危害世界和平。有些军事条约则是为了反对侵略,对被侵略的一方进行正义的军事支援而签订的,因而具有遏制战争、反对侵略的重要作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1
早在1951年签订的安全条约,为美日安保关系提供了初始基础,这是日本被占领时期结束,日本取回完整主权后签订的条约。 1959年,双边开始协商修改1951年安全条约,1960年1月19日新的美日安保条约在华盛顿签订,2月5日此条约送交日本国会批准时,曾激起关于日美关系的激烈辩论,并在左派反对党的竭力反对下引发暴力事件,最后日本众议院终于在5月20日承认此条约。社会党的代表曾联合抵制众议院会期,并尝试阻止自民党的代表进入议院,但他们后来被警察强行移开。在这之后发生了严重的学生和工会示威运动,此突发事件使得艾森豪威尔总统取消了原定访问日本的行程。日本参议院未在众议院承认后的30日内投票表决,因此在6月19日条约自动通过,日本首相岸信介在条约通过后辞职。 在美日安保条约内,两国宣布将共同发展和维持抵抗军事攻击的能力,在日本管制的领土上对任何一方的军事攻击,将被视为对另一方的安全的危害,若美国在日本领土外遭到攻击,日本为了防卫美国将不受宪法上任何禁止境外军事行动的限制。 在此条约双方同意需共同承担维持和发展抵抗军事攻击能力的义务,若是在日本管制的领土上受到军事攻击双方将相互协助。有一点已被了解,就是日本无法协防美国,因为日本宪法禁止派遣军事部队至海外(第9条),尤其是宪法禁止日本维持陆、海、空军,并且宪法也明确指出日本人民放弃使用和威胁使用武力做为解决国际争端的选项。此新条约的范围并未包括琉球列岛,但一条附加备忘录明确指出若列岛受到军事攻击,双方政府将进行协商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与1952年的安全协定不同,此条约是十年期限,在这之后可被任一方在一年的预先通知下废除。 条约的第6条包含了关于驻日美军部队状态的协议,具体规定供他们使用的设施和地区,以及这些设施所雇用的日本国民。经同意的备忘录内指明关于在驻日美军的任何重大改变之前,以及在将日本基地用为与防御日本无关的战斗任务之前,必须先和日本政府协商。备忘录也含盖驻日美军在日犯罪时两国的司法管辖权限。 1952年的安保援助协约最初包括一个军事援助计划,为日本的必要国防能力提供资金、原料和维修的取得管道,虽然日本自1960年代起就不再获得美援,但此协约继续运作为购买生产许可合约的管道,以确保两国武器的资讯互通性和提供日本机密资料,包括国际情资报告和机密技术资讯。
第2个回答  2013-08-11
很坏的美国
第3个回答  2013-08-11
太多了
第4个回答  2013-08-11
霸道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