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国有资产的无偿划拨,无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的规定,可能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只有两项: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中,第九款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可见并不包括你所述无偿受赠母公司股权的情况。
而关于“其他所得”的相关规定也未提及接受捐赠方的资产作为纳税事项。
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接受捐赠的资产在接受方未变现前是无需纳税的,但在实际变现时也不能按原账面值抵扣既可。
3,《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中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而A若原价转让给B,则在扣除了相关税费后该事项对于A而言是无收益可言的,故A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即无需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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