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等,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我的全责,对方一人受伤住院,两根脚趾骨折,上了钢板,医生说要一年后才能去拆掉钢板!这种情况我是不是要一年后拆了钢板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呢?本次出院就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吗?特别是后续的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之类的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如果要赔偿,是怎么陪呢?我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
一般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营养费要付给对方到什么时候?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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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2

只要您的车有交强险,现在就可以主张赔偿。

当然如果还有商业险的话,赔偿范围更广了。

您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调查,您只需提供保险单以及事故认定书等证明。

如保险公司赔偿数额过低,您可以不想对方赔偿,对方自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到时保险公司直接将款项交予法院,由法院执行。

扩展资料: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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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4
如果你是买的全险,或许能报;如果只买了交强险,就不能。
就算买的是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如果保单后面的条款有说明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精神损失费等,那就不赔。
还有,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关于理赔如下: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第3个回答  2013-07-30
你只有交强险的话,从保险公司那里可以报销1万元医药费 2000元修车费 其余你自己掏腰包。
估计6个月误工费 护理费天数是住院的天数 营养费不多 差不多就这些了。
第4个回答  2018-07-25

保险公司能赔偿伤者的伙食费补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可以赔偿如下项目:

保额内赔偿。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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