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上市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有什么责任?

1、朋友的公司要上市,说企业法人不能是自己公司员工,也不能是合作伙伴,也不能是亲属,有这样的规定吗?
2、他的上市公司需要找一个与公司无关的人担任,让我做这个法人,这个到底是个什么责任?这种情况的话有什么风险吗?
3、如果我与公司签一份免责协议的话,在法律上有效吗?

4、如果担任上市公司的法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5、能不能麻烦直白些的介绍下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上市公司法人等等这些概念?
急问!!!谢谢各位大侠,能给出满意答案的话会增加悬赏额。
大侠注意,我问的是上市公司的法人一系列问题!!!

法人就代表企业 公司权利和义务都在法人身上 根据《公司法》摘录: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31
企业法人和法人代表都是平时不严谨的说法,实际上应该叫法定代表人。上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这个在公司法里就有规定,不可能是与公司无关的人,你朋友这么说一定是有问题的。免责协议无效。至于责任,就很复杂了,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上市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的很多问题也会归于法定代表人,比如如果上市公司作为单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那法定代表人是可能受到处罚的。再者前面已经提到,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所以同时要承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这个就更重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31
坚持,是最好的品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