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设备折旧的计算公式有以下四种: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扩展资料
由于折旧费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一般都把它作为间接费用处理,按它的经济用途和使用地点计入有关的综合费用。
比如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记入制造费用明细账中的折旧费项目;辅助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记入辅助生产费用明细账有关项目;企业行政
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记入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的折旧费项目;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记入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账中的有关项目。
如果企业是生产单一品种的产品,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则全部都由该种产品承担,成本项目可按费用的经 济内容设置。一切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都是直接费用,所以折旧费用可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折旧费”成本项目。
对于现代化技术密集型企业来看,折旧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折旧费用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成本项目列示。
如果企业、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可将折旧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明细账“折旧费”项目,如果企业、车间生产多种产品,则可按机器工时比例将折旧费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后记入生产成本明细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折旧费
设备折旧费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10: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8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00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3 %,本月生产产品34000件。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件折旧额=680000×(1-3%)/2000000 =0.3298(元/件)
月折旧额=34000×0.3298=11213.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例11:乙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 =144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360000-144000)×40% =8640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9600-600000×4%)/2 =52800(元)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承例11,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表1: 表1
年份 尚可使用寿命 原价-净残值 年折旧率 每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
1 5 576000 5/15 192000 192000
2 4 576000 4/15 153600 345600
3 3 576000 3/15 115200 460800
4 2 576000 2/15 76800 537600
5 1 576000 l/15 38400 576000
例:丁企业在2002年3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资产原值为30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要求计算出2002年和2003年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同时要注意折旧的年限一年与会计期间一年并不相同。
该固定资产在2002年3月购入,固定资产增加的当月不计提折旧,从第二个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2002年计提折旧的期间是4月到12月,共9个月。
2002年计提的折旧额为:300×(1-5%)×5/15×9/12=71.25(万元)
2003年计提的折旧额中(1-3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对于2003年的折旧额计算应当分段计算:
1-3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5/15×3/12=23.75万元。 4-12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4/15×9/12=57万元 2003年计提折旧额为:23.75+57=8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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