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协议(合同)与正式劳动合同的区别?

今天去面试了一家企业,到了要让我签相关文件的时候,对方给我的是打印出来的一张试用期协议书,而在找工作前我有了解到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内的,所以我认为签的应该是合同书才对,是不是?请问下刚开始工作不签正式合同而签试用期协议书,这种行为合法吗?
还有在此协议书我有认真看了一下,里面有个条款是说乙方在试用期内未满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离职的,则视为不讲诚信或能力不够胜任岗位,不予薪资来处理,这个条款可合法?还有一条则是7天内离职的也不予薪资处理,这个合法吗? 我在看到这些条款的时候,就立即停止了签协议书了...
对方有说,转正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两者的区别为:

1.薪酬不一样。试用期合同员工是正式劳动合同员工的80%.

2.可否随意辞退方面,试用期员工随时可以走人,老板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正式员工工人通知老板才能走人,否则要赔偿老板的损失,而老板不能随便辞退员工,辞退员工的条件比较苛刻。

3.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扩展资料:

①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

② 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③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百度百科    试用期合同-百度百科  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中国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1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1、概念上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2、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3、收入方面

试用期是正式员工工资的80%。

4、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5、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合同相关的条款

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工资相关的条款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辞退相关的条款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区别还是非常大的,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签订了正式合同离职则需要提前三十天,所以,正式合同是要重要于试用期合同的。

扩展资料:

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与企业在磨合期更好的双向选择。对企业来说,作为正式确立劳动关系的过渡期,有利于企业对应聘者进行合理的考察与核验,以此判断应聘者是否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以此作出评估,确定企业和应聘者是否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性,以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但是,目前的法律环境,已经不允许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概念描述: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

法律保护: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

必要性

同时,也是作为企业初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与潜力的方式,以此来分配和确立应聘者的职能及岗位。对于应聘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在有限的时间里较深入的了解企业、熟悉产品,获悉工作环境等,以此评判是否此工作确实适合自己。

时间规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9

试用合同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用期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正式合同:该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签署了劳动合同,说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你补偿。

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讲是一样的,就你的情况来看,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增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2、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扩展资料: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参考资料:劳务合同-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0

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

1.对于法律效力来说:仅仅规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增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试用期,但是没有把合同分为试用和正式。签署了劳动合同,说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你补偿。

3.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

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扩展资料: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①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

② 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③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2

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订工作时间长短:

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2、对于法律效力来说:

仅仅规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增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试用期,但是没有把合同分为试用和正式。签署了劳动合同,说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你补偿。

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

3、辞职时间的区别: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递交辞职书面报告。

4、辞退补偿及工资问题:

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试用期辞退没有补偿金,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正式员工工资的80%。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①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

② 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③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辞退,但是如果你对单位决定不服的话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单位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你如何不符,这些单位都要证明。

如果证明不出来,就要按照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补偿。另外即使确实是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单位也要按标准支付工资,这个是不能免的,条款中这条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百度百科:试用期合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