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如题所述

交通罚单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1、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
2、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
3、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4、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
5、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重新对本次违章的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以及相应的措施;
6、如果对于复议以后的结果还是不服,则可以提起诉讼。
闯红灯可申诉免罚的情况如下: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如果无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8、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综上所述,对于交警开具的罚单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罚单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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