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车轧了一位老同志的脚骨折了,当时报警了,交警判了全责,同时我也报了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未出险到事故现场来,(只是后来到我家来给我的汽车拍了照,但没给我任何单子),当时交警让我先送伤者去医院,说等看好后让我去交警队处理,于是我垫付了医药费,今年伤者已痊愈同意跟我去处理了,但我想到当时保险公司未到事故现场来也未开什么保险单给我,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赔吗?如果不赔我该怎么办?如果赔的话,我是先去交警队处理,再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吗?还有理赔中有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其中的误工费,由于我撞的是位退休老人,对于已退休的老人有误工费吗? 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了!
那楼下的说去交警队处理要叫上保险公司么?如果我去交警队处理好了协商好一次性付多少钱后,是先自己拿出来给他还是去保险公司理赔到后给再他呢?
追答你叫上保险公司作用也不大,保险公司最后只是最后按照你提供的单证给你赔付。这个营养费说白了就是精神损失费,暂时没听过哪个保险公司主动赔付人伤精神损失费的。除非上法院,不然这部分钱你只能自己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