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移交检察院的条件是什么?

我的一个开药店的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并销售了三盒假药 每盒10多元 共购进两箱【2000元】 现在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了18天了 我想知道拘留期满了之后他会不会被移交检察院 他购药的厂家现在已近被抓获 等着处理 我们市的公安局说厂家那边处理完才能解决我朋友这边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三日,对于结伙、流窜、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日,在三十日内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你朋友有参与刑事犯罪重大嫌疑且证据充分有逮捕必要的话会向同一级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七日期限),检察院经过审核认为证据确凿有逮捕必要就会批准逮捕,批准逮捕了基本上就要准备上法庭判刑了。按照你的说法你朋友应该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该罪,如果你朋友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假药的话应该是无罪的,但我想你说的也不一定是该案件的实际情况,实际情况还是以公安的调查结果为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9
如果逮捕条件的,会移送申请逮捕。
附:
第七十九条【逮捕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16
  1、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七天;
  2、期限届满的,根据具体情形依法逮捕
  3、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可依法延长一个月;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经报批后,继续延长侦查期限;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
  4、案件经人民法院检察审查,一般为一个月,可依法延长半个月;
  5、案件经审查后,人民检察院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审判;
  6、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可申请取保候审。
第3个回答  2013-07-19
那可以先试着申请取保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该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