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中这样定义2个静态成员函数有什么区别吗? 只是打个比方。
class socket
{
public:
static int recv();
int static send();
};
二者同义,且都是标准允许的写法,只是前者较符合习惯
就如
int16_t typedef shortint;也是合法的,但一般只会把typedef放在语句的最前面……
但是我有一个程序就是这么声明的,没有出现错误,可以运行。我只是看不懂这里的代码。
追答既然可以运行,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区别。
那我想说的是第二种绝对极不规范,static是修饰函数的,理应放在int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