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跨文化交际中的归化与异化给人们带来了什么好处

还是我 我要答案啊 谢谢高人了!!

异化的翻译并非十全十美。它虽忠于原文,但破坏了目的语文化的规范。使用这种方法译出的文字甚至有时难免显得不通顺甚至晦涩难懂,如在科普文章和影视剧中,异化的翻译并不适合,因为这四、在英汉习语互译中解决两种翻译陷的尝试

不同的译文由于翻译的目的、读者的对象以及所处的时代环境不同,译者所采用的翻译策略也应当不同。我们在实践中不能简单地排除任何一种译法,而应根据不同情况恰当地选用某一种译法,或将两种译法综合运用,才能取长补短,克服归化、异化两种翻译方法各自的缺陷,使译文尽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如“什么红白喜事,讨媳妇,死了人,大办其酒席,实在大可不必’,。句中的“红白喜事”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风俗习惯,与西方国家习惯大不相同。西方人结婚新娘子大都要穿白色婚纱;而参加葬礼时,人们都要穿黑色丧服。有人担心直译出来,英语读者接受不了,但原句已对“红白喜事’,作了解释,即“讨媳妇,死了人”于是我们可以放心地采用异化的方法将它译成“When people wear red or white, that is at weddings or funerals, the practice of giving lavish feasts can well be dispensed with"。这样既不必担心读者接受不了,又能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再如 “He doesn't stand a China man' s chance of winning this election.”为什么这句英文要说“中国人”呢?这是因为19世纪中叶,在美国西部加利福尼亚发现黄金,于是大家一窝蜂似地西去淘金,那些白人淘金过后所剩下来的渣滓,已无人过问了,才轮到当地的华工拼命去加以淘滤,他们能淘到的黄金,真是微乎其微,所以白人就把这个叫作“中国人的机会”。这个成语除表示没有机会外,还暗讽中国人过去在国际上没有地位,一切落在人后,它明显含有民族歧视的意思。若把它译给现在的中国人看,就不能直译成“中国人的机会”这恐怕会引发民族仇视。为了避讳,最好归化地译为“他在这次选举中没有当选的希望”。况且,这是纯粹的美国话,在其它说英语的国家是不大通行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通顺的翻译在本国文化中传播外国文化是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的。但是,随着各国间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本国文化对异国文化越来越采取宽容的态度,异化的翻译也慢慢为读者所接受,并开始领导新潮流。语言中的习语翻译也是这样,从归化到异化,采用何种翻译策略,最终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和读者的对象以及语言的环境。由于归化的翻译和异化的翻译在目的语文化中起着不能互相替代的作用由于归化的翻译和异化的翻译在目的语文化中起着不能互相替代的作用,因此,两种翻译将永远并存、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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