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31
当然适用.<物权法>规定,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受让人能够通过善意取得,取得物的所有权.
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出卖某物,则应当分情况:
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下一般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如果在明知对方无代理权的情形下,当然不会适用善意取得.
实际上关于无权代理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只要适用无权代理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了.
另外,当然还要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如必须是动产,有偿,善意取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5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时,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构成表见代理,则对于善意第三人适用善意取得
第3个回答 2020-08-06
不可能。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对于无权代理,救济途径是表见代理。
对于无权处分,救济途径是善意取得。
所以,无权代理无论所有权人是否追认,都不可能构成善意取得。
第4个回答 2013-08-05
这是善意取得的3个构成要件的第1条 当然算了啊 还有两个是受让人取得财物出于善意和以合理价格有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