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在总公司上班,但是因为下属分公司紧急缺人,所以总公司决定把我们先支援...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在总公司上班,但是因为下属分公司紧急缺人,所以总公司决定把我们先支援过去三个月,公司也承认说三个月之后如果我们想回,我们可以回到总公司可以到自己喜欢的岗位上去,这样我们需要和公司鉴一份协议书吗?急急急
我怎么查看不了

1、如果愿意服从公司调遣,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主要是针对三个月后回总公司的原岗位做详细约束。对返岗时间、原岗位名称要明确约定。
2、劳动合同应该明确约定上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职务,现在工作地点发生变化了。属于甲方违约。而从事的岗位职务也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也是甲方可能存在的违约点。
3、劳动者可以坚决不同意到分公司上班,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以此为由开展解约,需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4、关键是三个月后,是否能回到原岗位,以及这三个月的工资如何计算、工作内容如何确定、工作绩效如何评估都存在一定的变化。所以建议还是不要服从调遣。除非公司有协议明确约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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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3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上标明了只于总公司工作,但现在把你往外调,就必须签另外一份
第2个回答  2013-08-03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上有注明不外派,否则你就得无条件的接受
第3个回答  2013-08-03
大家如果都有此意签协议你就随着,没有就随大流,是玫瑰哪都开花,只要你想尽办法干好本职工作,未来会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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