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家谱发现:卫丶千户所丶千户丶百户丶正户丶附户。如何解释?

如题所述

你说的卫丶千户所丶千户丶百户丶起源于明朝的“卫所制”,“卫所制”是明代最主要的军事制度,由明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府兵制。
朱元璋起兵创建王朝的过程中,召募是其军队的主要来源。明洪武时期,天下已定。可是开国初期,国家财力有限,便不再采用召募的方法凑集军队了。为了满足壮大武力,扩充兵员的需要,朱元璋开始设置卫所,军民分籍,实施“卫所制”。
其实,卫所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兵营组织,卫所军户是世居一地的,并代代相传,基本上不再变动。“卫所制”规定军队士兵的主要来源为“籍选”,即从世袭的军户籍中抽丁而来,每户派一人为正丁去卫所服兵役。由于当时军户的主要义务是壮劳力出丁当兵,其家庭生活负担沉重,为保障生活,稳定军心,故政府多分给房屋、田地,有固定的口粮,并免除户丁徭役。而且正丁服役于卫所,必须携带家属,以安定生活并生儿育女。因此,军户的社会地位相对比较高。为了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军丁在卫所中轮流戊守、屯田。战争时期,则临时充军从征调发;和平年代,则归还卫所耕地种田。屯田耕作收获所得用来供给军户的生活和正军之所需。
卫所制度所管理都指挥使司大抵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120人为一个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每总旗辖50人)、小旗10个(每小旗辖10人)。此外,还有一种单独驻扎一个地方,直接归都指挥使司管辖指挥的千户所,叫做守御千户所;还有一种称为“御”(设置数量不多)的军事机构,管2到3个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时,全国共有内、外卫547个,所2563个。

正户是有正式户籍而定居的人。

附户(摘自《中山文艺》):来自外地,依靠雇主生活,又已落地生根,但不属本地族人者,称“附户”。公元1923年的《香山县志续编》记载,宣统元年民政表及二年户数表综合编列的,香山县一至九区,总户数为184875户,其中正户179911户,附户4964户。附户占总户2.685%。附户所含阶层,大体有三种:
一是小价(音介),由外地来应雇为某氏宗祠世代为奴者。如古镇苏家祠有一户罗氏者,海洲袁家祠一户梁氏者,隆都涌边村李氏祖祠一户王氏者,今均有后裔居国内外。古时,名门望族的子孙,不事宗祠之早晚上香,初一、十五点神灯,清明节打点拜扫祖墓等事,称之为下流事务,由公尝出钱雇外姓人为奴专务之。从外地来应雇或卖身的男性,保留原姓氏,入籍为宗祠公仆,专责包手揽该宗祠及祖坟的一切事务,以及为该宗族的上层人物,如族长、值理、村长、长老等人家的红白事、年节备货等奔走。他可以携眷同来,或应雇后婚娶,由公尝划给若干田园鱼塘,与之自营维持生计,又于祠堂近处建小屋给与居栖。“小价”是正式称谓,各地俗称不同,隆都称“佬仔”,古镇称“僮人”或“邦年”,海洲称“下使”,均含辱之意。世俗于请柬左侧或下末处加注“恕乏价催”(今人有以价代价者),意即:“届时不再遗小价来催驾,请你依时光临。”古人对别姓的小价,礼节上尊称“贵价”,如“贵价驰书来指”(见《宋史·曹彬传》)。
二是官宦、地主、商贾、富有侨属等人家买回来的奴仆。正式称谓:男的叫家人、书童;女的叫丫鬟、小鬟、丫头。俗称男的“佬仔”、“僮仔”、女的妹仔、使妹、婢女。男性的一般随主姓,结婚后仍为奴仆,后裔有继承为奴的,也有脱离主家的。有的丫鬟被男主人立为妾,永世服侍主人和主妇;有的婚嫁后脱离主家,随夫籍。
三是从外地来受雇于地主富农或农场主家的长工,成家落籍之后,子孙仍依靠雇主为活者。
在香山,辛亥革命以后,价人与书童日渐少见。而丫鬟则至1950年仍存在,土地改革以后,附户这个阶层始消失,他们始得到与当地氏族同等看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15
明朝的兵制称为卫所兵制。卫和所多设在军事要塞,区内的百姓称为军户。
卫之下设有五个千户所,这个应该是你家谱中的“千户所”了;
千户所的下面设有十个百户所,这个应该是你家谱中的“百户”了;
正式户籍而定居者,相当于现在持有本地居民户口簿,称“正户”
由外地而来,靠给雇主干活讨生活者,称“附户”(相当于现在的“外来人口”)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