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物业在我家小区大门口设立了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 要刷卡才可以进出, 这个卡需要到物业交费才可以拿到, 而且交了钱之后他们也无法提供物价局和税务局监督的正规发票, 我们小区的停车位就是在楼下露天停车的那种, 并且物业声明如车辆遭遇意外划痕磕碰之类的不予负责, 只提供监控录像.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售楼处说一人一家停车位是赠送的, 而且物业安装此系统也没跟任何业主商量, 请问物业这么做是否合法, 违反的什么法律?
补充下:车位管理费和车辆管理费要分开,车位管理费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对车辆的事故负责的,车辆管理费是要对车辆付一定责任的!现在基本都是收车位管理费,车辆管理费是要特别约定的,一般在物业合同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