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房屋托管公司租来房子,昨天物业说我们属于合租就加收三倍的物业费,水电费。怎么才能维护租户利益

现在托管公司也不管,几个租客都是刚毕业学生,本来是为了省钱,结果多费钱了

要求拿出相关的合同和协议、就是和业委会签订的。如果拿的出来,可以投诉物价局,还有房管局物管科 等等。
房东将房屋改造成出租房,会由专门的部门管理,和物业没有关系。
物业能不以此为理由,认定为营业房、或者商用房屋,改变对房屋的类型认定,从而加价收取物业费。追问

是我们要求物业拿出相应的合同么?

追答

和业委会之间有合同的,住宅按什么价格收,商用什么价格收。
你这房子是群租房,这跟物业没关系,我就喜欢隔成多个房间的装修风格,我就喜欢多住几个人热闹,对吧。
不能因此就认定为商用或者其他。
但是这中间有些界定很模糊的,但大概是这个概念。
但是你不能违反群租房规定,人均面积,消防标准等,你要跟消防来这一套会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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