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在试用期如何解约并不违法?

我和一个幼儿园签了合同3年,现在是试用期,我不想干了,如何解约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只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如果试用期已过,也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解除都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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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3
告知用人单位 再工作三天 然后走人 这就是正常程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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