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荒并种植二十几年的地归谁所有

我家于1986年在一片荒滩上开荒了五六亩地.没有任何手续.但一直种植水稻.现在城镇建设要征收,可现在有人说这地归他们村所有.没我们什麽事了.我现在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村里确定了要收回,参照此条要求村里给予提高地力方面的补偿,我们这里实际操作中一般每亩2000元至30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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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1
青苗损失归你,土地补偿归集体。个人是没有所有权的,具体由你们村委会与他们村的协商,你只能的得到部分补偿。让村里出面,能好解决一些。
第2个回答  2013-12-11
如果是荒地。当然归你们所有。不行的话,可以到市里和省里去投诉啊。农民的土地都是几十年所有权,何况荒地呢。
第3个回答  2019-07-22
在他人生产队山走边开恳种地近40年,现在地权归谁所有
第4个回答  2019-07-09
我家也是同样的情况,请问你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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