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2-11
您好,若您的公积金联名卡是在我行办理的,以下是相关资料,您做一下了解:
公积金提取业务:
目前可选择的提取周期有一月、一季度、半年、一年。但个人无法自行办理此项业务,必须通过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管理部办理。
按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必须在账户内保留10元金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金额(包含贷款本息及首付款)。也就是说,公积金提取不得大于买房支出。
需要办理该业务的职工,必须先告知所在单位,由单位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在职工填写相应内容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管理部办理。随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提取方式及手续:
(1)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方式。对于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只需提供职工本人在管理中心指定范围内的储蓄卡(折)中任一种卡(折)的账号即可。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须由单位办理,职工只需将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即可。
(3)一般情况下,管理中心将在提取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工提取的资金划入职工银行结算账户。(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次及以后提取,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