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办?

本人应为2010年涉嫌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22天后取保候审,现在时间快到一年了,如果到期了,相关单位没有给予通知,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到期了司法机关会发出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当事人要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八十四条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参考资料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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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4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的做法: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至于是否判刑要看法院如何审理,与取保候审是否到期没有直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取保候审

第2个回答  2014-03-03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2.《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的的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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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6-26
  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8条之规定,法院的审限一般是在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来信反映的问题,如果不是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或者说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可能说人民法院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你的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役、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三)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已经没事了。如果还被判处缓刑的,就在监外服缓刑。现行法律规定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前立案后未作处理的,事后也就不再处罚。 取保候审的意思:(1)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并赔偿清楚受害人财产损失或是取得了受害人愿谅的,就具备申请条件;(2)在法院开庭审理量刑定罪前,向案件办理机关(经办的公安局已移送同级检察院的、检察院就是经办机关)申请,即把人先保出来,等候开庭审理;(3) 取保候审期限为1年,经此程序,最终如果判决最多也是有期徒刑1年缓刑某年,实体刑1年被取保候审期1年所取代,就不用去做牢了;(4)取保候审和缓刑期间,不得私自走出其划定的县或市行政区域,不得犯他事,否则就会收监并加重处罚。 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50至58条相关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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