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的基层工作经历必须要用劳动合同来证明是吗?我先后在两家公司上班,前一个公司工作年限是一年半,现在在这个单位刚好也是一年半,所以我报考有两年基层经历的公务员必须把两家公司累计计算才有两年,但是我手里没有在前一家公司上班的劳动合同,记得当时公司没有给我一份自己保留,现在只有我的档案里才有劳动合同,档案挂存在劳动就业局,我要怎么才能证明我那一年的工作经历呢?如能回答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