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劳动仲裁法没有说双方协议一事。第二十一条 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