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厂,签过劳动合同,班长单方面通知不让上班怎么办,做保洁上了两个月班,突然说体力小,不让做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他们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如果觉得你不合适岗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多发你一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你目前要做的就是,收集一切能够证明你和公司有过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签到本、员工卡等,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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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6
如果单位不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必须会单位上班,而且要与单位负责人协商解决,不行,就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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