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税款缴纳涉及期初欠缴(或多缴)税额、预缴税金多征退税、本期缴纳税额及期末欠缴(多缴)税额等几个重要方面。按照《办法》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中有关“期初未缴税额”的解释,“期初未缴税额”应等于前期“期末未缴税额”加本期收到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预缴税金多征退税。
申报表的“税款缴纳”部分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相对应,反映纳税人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情况,即“期初未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截止本月初累计未缴(多缴)的税款,该项目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初余额填列,“期末未缴税额”反映截止本月末(税款所属时期)累计未缴的税款,包括了上期累计欠缴(多缴)的税款和本期应纳税额中在申报时尚未缴纳(或应退)的数额,该项目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