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6-01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实质上就是所有制问题. 生产关系的形式要适应生产力的状况,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结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必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两个方面决定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规定了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
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经济依然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这就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在走向 21世纪的新形势下,面对重大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我们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在对待所有制形式问题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都可以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