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违反哪条法律

法院执行有限公司35万元,公司没有现金,但有设备、材料。法院绕过公司,直接执行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案值超过10倍以上。这种行为是违反了哪条法律?

对于越过公司本身,直接执行公司股东财产的情形,理论上称之为“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为: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若其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所以,“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只适用于上述特定情况,你所陈述的情况不属于这些特定情况,你可以再对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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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1
泌阳律师胡球干回答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编,请您学习一下。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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