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别的地区(汕头)的中考加分规则,你可以做参考: 录取政策照顾对象包括了六类,(一)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50分。(二)属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警察子女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三)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四)市2008年以后(含2008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其子女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五)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或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六)少数民族考生,按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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