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期中考试,后面一个女生让我把试卷往旁边放,我就把试卷放在一旁,监考老师看到了,就让我把试卷放好,我就把试卷放好了。可考完试的时候,去外面的公告栏上有我的名字,给我警告处分,然后我就哭了,去找老师,老师说这对以后没有太大影响。我想问问,这会记入档案吗?对以后会有影响吗?而且我是借读生,借读学校能把处分记入档案?还是只有原有学籍的学校有权利把我的处分记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