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账务处理

我们公司是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农业技术推广、销售农副产品。和物业公司的经营范围无关。2008年公司参与了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建造了一处房产项目,2010年该处房产建成,我们公司负责对小区收取水电费、物业费,公司从供电局买电后充入卡中,然后业主凭卡购电,都是预付费方式。
自2010年至2012年,进行账务处理,公司把供电局开给我们的发票计入了“管理费用”科目,但对从业主处收取的钱并没有入账。
2013年对2012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国税局要我们从2010年至2012年的购电度数、电费收入及每度电产生的收入。因为没有进行账务处理,报给国税局的收入金额为0,购电度数按照实际数额报的,有36万多度。

我想问一下,像我们公司这种情况,经营范围中没有收取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业务,收入又没有入账,现在该怎么处理?公司主要从地税局交税,国税局仅缴纳所得税,我从网上看到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是免税的,这是国家税务局的几号文件?国税局让我们缴纳增值税,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增值税?我们公司对业主收取电费时加价收取和不加价收取分别该进行怎样的账务处理?求高人指点,定追加高分悬赏。

物业公司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他们从业主那里收的水水电费属于代收代付性质,从本质上来说不构成水电的买卖,就算有的物业公司收的水电费比国家规定的水电费高一点儿,也是物业公司在计算了自己的电损后分摊给各个业主的,也不存在盈利。你们两者在水电费上面的纳税不同,正是因为你们两家服务性质的区别所致。
你作为增值税纳税企业,你本身在购买水电的时候就可以抵扣,那么你向其他个人和部门出售水电费自然要缴纳增值税。就算你本身没有加价,也只是一个进项和一个销项的问题,最后两者抵消,也没有实际的增值税的缴纳。
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很明显你们超越了自 己的营业范围。如果就是电费这点问题,你应该向客户开具电费发票,依法缴纳增值税。追问

我们从供电局买电的时候供电局给开的普通发票,没有增值税抵扣发票,而且我们公司也不是一般纳税人,主要税种还是在地税缴纳,国税局仅缴纳所得税。现在我们必须缴纳增值税吗?缴纳的话是按照购电的金额购买还是按照没入账的收取的电费金额缴纳?我们收的电费还没有买的电费多呢。还有,我们的营业范围也没有这块,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追答

你们提供农副产品的销售,怎么不会产生增值税呢?如果,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同时又不属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你们向业主收的钱,那你们也没有办法开具发票吧,这部分收入想必你们也肯定没有入账罗。既然如此,你们何必要那么计较向业主收的水电费呢?
如果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你如果向你的客户收取了水电费,因为水电费是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所以这部分你是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但是因为你们进项不可以抵扣,那么你开给客户的所有水电费收入均要计缴增值税。也就是说,你收了多少水电费,就要缴纳多少的增值税,而和你自身缴纳给水电公司的无关。

追问

从2010至2012年我们收的电费收入都没有入账。如果我想把这项业务做到今年的帐里去,补缴增值税就需要找国税局专管员给核上这个税种。因为之前给专管员说我们公司只买电,电表是我们的,但是我们从来没收过水电费,都是别人收的。专管员会不会刁难我?他肯定得让我解释清楚这个事情吧?另外如果我们公司变更下经营范围的话,是不是以后做账就可以代收代缴了?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营业税也可以免交?

追答

变更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那么容易的吧,还需要一定的资质。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当地工商局,如果你们有物业服务项目,那么你向客户收取的水电费,属于代收代缴性质,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你所收到的物业服务费,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如果你要将水电收入都补记的话,你不管要补缴增值税,你可能还需要补交所得税,同时还有可能涉及到税收滞纳金,至于专管员会不会刁难,那就要看你们公关得怎样了。

追问

学习了,不知道能不能要你个联系方式?以后有问题继续请教你。

追答

不用谢!你要是有问题就直接百度私信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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