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三章6节:把上下文反复读几遍是不难理解的:
保罗的意思是他过去所做的事,在当初,按着犹太人的律法看,似乎是好的,对的。但是与现在所得的恩典对照:“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做有损的。”(3:7)过去他觉得值得夸口,引以为自豪的是:“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凭着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凭着犹太人的热心说:“我是(带头)逼迫教会的。”凭着律法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3:5~6)因此,保罗真正认识到:“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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